2005年10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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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暨 生产“毒荸荠”被判罚金
林捷

  日前,诸暨市法院开庭审理了邵某等7件涉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案,当庭判决各被告人罚金8000至15000元不等。今年3月8日左右,诸暨市检察院从新闻媒体获悉,在杭州、萧山等地菜市场查获的“毒荸荠”系诸暨生产,认为生产者涉嫌犯罪,遂与该市工商局联合查获了邵某等7名荸荠加工贩运户,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,建议立案侦查,并将他们诉至法院。